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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招商引资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02 来源:宣城市投资合作促进局 1419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招商引资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18年“招商引资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2018年“招商引资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深入、高效、健康发展,加快建立宣城现代化经济体系,决定在全市开展2018年“招商引资质量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动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坚持招大引强和招才引智并重,坚持招商引资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和规范化并进,以高质量招商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打造现代化“四个特色之城”,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新局面持续注入新的动能和活力。

二、目标任务

全市力争引进省外亿元以上项目300个左右(本文中“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即“新建亿元以上项目”,属实际利用省外资金统计范围,下同),确保开工、竣工、投产项目个数和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均增长1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7%以上(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三、工作举措

(一)聚力招大引强,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

1.强化产业研究和规划引领,明晰产业定位,大力招引产业链和块状产业项目。各县市区要明确1-2个重点招商产业,实施精准招商,切实解决产业定位不清晰、重复建设、无序竞争、资源浪费等问题。(责任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围绕“百亿企业、千亿产业”工程,着力引进一批新能源汽车、特种车辆、汽车核心部件和总成、汽车轻量化以及高端数控机床、节能环保装备等产业项目,形成以市本级为核心,各县市区差异化错位发展的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围绕太阳能光伏、金属新材料、高分子材料、石墨烯材料等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前沿领域,积极引进相关科研机构、行业领先企业和产业化项目,加快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步伐,抢占新能源新材料制造和应用制高点。围绕绿色食品、现代中药、生物医药以及高端医疗设备等产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食品医药企业和高端健康服务机构,聚力打造绿色食品、医药等特色产业园区,形成医、康、养一体化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格局。(责任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产业招商组)

3.加强现代服务业招商,聚力打造“一核心,两纽带”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主城区为核心,大力引进金融服务、教育培训、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医疗服务、城市综合体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引领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以郎溪-广德-宁国为纽带,重点招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和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强化生产服务对先进制造业全产业链支撑作用。以泾县-绩溪-旌德为纽带,重点招引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培训、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项目,积极打造旅游集聚区和国家养老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产业招商组)

4.依托我市丰富的农林资源,把握消费升级的趋势,聚焦农产品精深加工、研发、品牌建设、市场销售等产业链薄弱环节,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大力发展高科技农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直各产业招商组)

(二)坚持创新驱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1.围绕科技创新“1号工程”,依托宣城智谷产业园,积极引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四新”经济项目,努力打造全省重要的智慧经济发展基地。以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为载体,积极引进智慧交通、工业设计、电子商务、数字创意、区域信息服务等产业项目,积极培育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托宛陵科创城等平台和载体,引进一批符合宣城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投资项目。(责任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产业招商组)

2.继续将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创新创业团队,计入招商引资实绩并进一步提高比重。建立政府主导、中介组织参与、市场多元化调节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为外来投资企业、联合研发中心或重点实验室提供高层次人才智力信息等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投资合作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突出重点区域,提升招商合作水平

1.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强化与上海自贸区、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等经济圈中心城市合作,持续深化“两区一市”合作协议,加快推进宣宁产业园建设及白茅岭、军天湖沪宣“飞地”合作,精准开展重点产业专题对接活动,积极承接产业链整体转移和产业集群式转移。(责任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园区,市直各产业招商组)

2.建立珠三角地区转移产业项目信息库,筛选重点承接项目,发布对接信息,增强对接实效。瞄准广州、深圳等重点城市大型企业集团、高新技术企业和跨国公司,重点深化电子信息、模具制造、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承接合作,力争引进重大项目落户我市。(责任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园区,市直各产业招商组)

3.建立健全与京津冀地区经济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空间,挖掘合作潜力。充分利用各类会展和合作平台,积极与京津冀地区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集团等进行交流合作,吸引央企、知名民企、外企在宣设立区域总部、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及采购中心。(责任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园区,市直各产业招商组)

4.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重点加大对欧盟、美国、新加坡、港台等国家和地区招商引资力度,紧盯跨国公司战略布局和市场扩张新动向,力争引进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依托中德产业园等合作园区,着力招引一批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项目。(责任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园区,市直各产业招商组)

(四)创新招商方式,探索招商引资新渠道

1.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加强与大数据服务企业合作,建立完善“产业招商电子地图”和重点目标企业资源库,用互联网手段为招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启动“过境短信”招商宣传,扩大招商宣传覆盖面,提升宣城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园区,市投资合作促进局)

2.探索创新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模式,积极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大资本建设“园中园”,打造园区招商引资的综合优势。鼓励金融机构、大型企业集团、社会组织和其他投资机构参与园区开发、园区项目建设与运营、股权投资等多方面的合作,构建体制顺畅、渠道多元的园区投融资体系。(责任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园区)

3.积极推进中介招商、委托招商、代理招商,鼓励政府购买社会招商服务,完善市场化招商引资的采购机制、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探索建立公司化招商机构,实行市场化管理、专业化运作。依托骨干企业设立“产业招商联盟”,出台激励措施,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合作伙伴和上下游配套企业,推动现有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责任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园区,市投资合作促进局)

4.探索“产业+基金+政策+平台”招商新模式,通过财政资金带动,引导社会资本建立股权投资基金,推进资本与项目的有效对接。鼓励市内骨干企业利用优良资产,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引入战略投资者。(责任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园区)

(五)加强统筹调度,提高招商工作整体效率

1.实施“半月一专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年终总考评”。市投资合作促进局每半月汇总市直各招商主体招商线索,形成招商快报并报送市委、市政府,重大信息随时专报;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通报全市各目标责任单位目标任务进度;市直各产业招商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成员单位、驻外招商办事处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汇报,调度重点招商项目;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末对各县市区、市本级各园区引进的新开工、新竣工和新投产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并通报;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招商引资工作总结大会,通报先进,鞭策后进。(责任单位: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产业招商组)

  1. 继续实行市级领导“挂帅”、市直单位“捆绑”招商制度。继续设立12个市直产业招商组(见附件2),各产业招商组要选优配强市政府驻外招商办事处工作力量,加强督查调度,扎实推进专业招商和驻点招商。每组每年由市财政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市政府各驻外招商办事处每年由市财政安排工作经费30万元。(责任单位:市直各产业招商组)

3.建立市本级重大招商项目“共引共建共享”机制,加强各开发园区之间、招商主体之间的联动对接,实现市域内招商引资信息互通、资源共用、项目共建、成果共享。建立招商引资项目线索发布平台,实时汇集各类项目线索,定期分析和筛选后分类向各类招商主体推送。(责任单位:市投资合作促进局,市直各园区)

4.严把产业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供地标准,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禁止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切实保护宣城良好的生态环境。发挥招商引资考核导向作用,对不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投入强度低、占用资源多、投入产出不匹配项目,不纳入招商引资项目考核认定范围。健全项目预审机制,做到引进项目预先考察评估审核全覆盖。(责任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园区,市直各产业招商组)

(六)营造良好环境,切实推动项目落地

1.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落地实施及生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管与服务,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着力提高审批效率,形成依法招商、运转规范、权责统一、协调有力的招商引资工作新格局。持续开展“四送一服”系列活动,强化招商引资政策宣传与落实,畅通企业问题受理渠道。(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2.在法定权限内依法依规制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通过实施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社会贡献考评奖励、金融服务、招才引智等规范性政策措施,对落户我市的国内或世界500强、行业50强企业以及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具有较大牵动性的项目予以重点保障和支持。(责任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园区,市投资合作促进局)

3.合理控制工业用地成本,着力盘活现有闲置土地和资产,清理和整治“小项目大用地、空项目套土地、死项目占土地”等情况。鼓励和引导落户园区的企业配套项目建设和使用多层标准厂房,合理确定用地规模,提高土地投资强度、用地密度。(责任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园区,市直各产业招商组)

(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1.强化招商引资“首位”意识。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招商工作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在全市形成“领导干部带头招商、行业部门精准招商、责任单位联动招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氛围。(责任单位: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

  1. 加强招商专业队伍建设。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聘招商专员,使招商引资成为发现人才、锻炼人才、提拔重用人才的主阵地,优先提拔使用招商业绩好、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招商人员。(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投资合作促进局)

3.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评制度和激励机制。科学评价各招商责任主体的招商引资成效,质效并举、奖惩兼顾,有效传导压力,切实增添动力(见附件3、4、5)。健全招商引资通报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签约、谁负责”原则,加大对招商引资重点签约项目的协调推进力度。(责任单位:市投资合作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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